网站首页  |  领导讲话  |  乾元概况  |  职能机构  |  基础设施  |  招商引资  |  文化教育  |  卫生医疗  |  观光旅游
友情链接
  兄弟乡镇: 
  友情推荐: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浏览正文
学校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乾元镇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9月21日 【字体: 】 
系统指导小组的指导。各学校党组织要及时建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校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要负总责。要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参与对象全覆盖,确保所有在职、离退休教工党员和流动党员全部参加。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注意吸收、引导学校的党外负责人特别是党外校长配合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相关工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2、务求活动实效。各学校党组织要注意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贴近群众,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要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在时间进度、形式内容等安排上,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又要给学校党组织自主安排留出一定的空间。要鼓励和支持学校探索创新,充分尊重基层学校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学校特色。
  3、注意统筹兼顾。各学校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和抓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起来,与抓好纪念建国60周年各项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合理安排、互相促进,以学校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4、强化舆论引导。各学校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教育网站、校报、校刊、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及时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重点宣传党员、师生身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上一页
本文共 3 页,第  [1]  [2]  [3]  页

技术支持:德清新闻网 浙ICP备09056536号
地址:乾元镇西郊路32号  联系方式:0572-8422113
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